10.3969/j.issn.1006-1428.2003.12.016
农村信用社"两制"现象考察:浙江案例
在城市信用社整顿中,浙江省以台州市为典型的一些地区,从实际出发,对纳入农信联社管理并更名的城信社实行区别对待.其中的优质社,不但股份制不变,而且保留原有的信贷权限与运行机制,进而呈现"两制"现象.这种做法的效果良好,既减轻了城信社"整顿"的副作用,又促进了县域金融、经济的发展.今后,在组建农村合作(或商业)银行及实行"联社一级法人制"时,仍然应当从实际出发,分别情况选择"并轨"、独立、收购、控股等方式处置"两制".
农村信用社、"两制现象"、调研
F830.6(金融、银行)
2004-04-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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