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1309.2008.12.018
略论中国历史上的"草民意识"及相关的社会形态
"草民意识"和与之相对的"官本位"意识,成为中国传统社会意识形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传统专制社会的一块"观念"基石.传统社会中民的经济、政治、文化地位都极其低下,在各种法律规定和社会制度中,民负有各种义务而不能享有相对的权利."草民"的这种价值取向一方面决定于传统的社会生产方式和社会结构等社会物质形态,另一方面,随着君主专制集权制的发展,传统文化中的王权主义和官本位泛化,进一步强化了"草民意识",使之成为一种"潜规则",长久地存在于中国社会的观念形态之中.
中国历史、草民意识、王权主义、官本位
F092(经济思想史)
2009-03-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17-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