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4211.2001.02.020
股份有限公司新老会计制度比较
@@ 为规范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财政部于1998年1月27日正式颁发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在其后又陆续制定公布了一些补充规定(以下简称”新制度”).新制度取代了1992年5月23日颁发的已执行六年之久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老制度”),成为股份有限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进行会计处理和编制会计报表的重要依据.
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报表、新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保护投资者、上市公司、会计科目、会计处理、核算工作、合法权益、补充规定、债权人、股份制、财政部、试点、规范、编制
F83;F23
2005-0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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