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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832/j.cnki.0559-8095.2021.0061

清代档案史料的"虚构"问题研究 ——以《巴县档案》命案为中心

引用
清代地方档案中的命案为我们研究司法档案虚构问题提供了珍贵的史料来源.《巴县档案》命案显示,司法档案文书存在"真实"与"虚构"并存的复杂面相.司法档案存在"虚构"的问题在《巴县档案》"曹宗志自缢案"中展示得十分突出,从堂讯叙供到"通详""招详",直至四川总督的案情描述均有着程度不等的差异.而在"任四烧伤身死案"中均未发现"虚构"的存在.通过对"曹宗志自缢案"的解读发现,县衙上呈的"通详"文书认定的案情与县衙堂讯叙供及结状的差异是档案虚构最主要的表现形式.从《巴县档案》命案可知,在借助清代司法档案进行学术研究时,必须将通详与县衙堂讯叙供、结状等文书进行比较,方可避免档案虚构给学术研究带来的误导.

司法档案;命案;通详;虚构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清代巴县衙门档案整理与研究"16ZDA126

2021-1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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