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晚期和近代早期的欧洲老人及其赡养
每个社会都有一种适当的方式赡养老人.在中世纪晚期和近代早期,欧洲人用“退休”协议的方式,规定了老人获得赡养的条件.老人的赡养呈现出与大多数传统社会不同的情形.退休协议是老年人与其财产继承人兼赡养人之间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它既意味着财产的让渡,也是对老人的一种生活安排.与老人签署协议的人不一定限于老人的子女,老人也可以与非亲族关系的人订立协议.老人获得什么样的养老条件,基本上取决于他自己所掌握财产的多少.这种养老方式与历史上欧洲人独特的婚姻和家庭制度有关,也影响到人们对生育、财产积累的愿望和态度,有利于社会化养老制度的发展.
中世纪、近代早期、欧洲、退休、老人赡养
2014-10-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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