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559-8095.2008.04.001
周代的交聘使者及使团
以使者为交聘媒介是周代交聘制度的重要特征之一,这时已经形成了一套从使者任命、使者职责、行为规范、使团组成,直至返国复命等比较完备的遣使制度.使者及使团其他成员的任命是根据其层级的高低由上而下分别由国君、"宰"及"有司"等三个层级进行任命和挑选.交聘使团由交聘使者、事务人员、武装警卫人员构成,三者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而又相互密切配合,协同完成交聘使命.其不仅在周代的交聘关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为日后汉唐时期乃至整个中国古代的交聘使节制度提供了蓝本.
周代、交聘、使者、使团
K224(奴隶社会(约公元前21世纪~公元前475年))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05BZS024
2008-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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