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791/j.cnki.hsfwest.20150314
人居视角地貌基本形态分类与山地聚落建设生态适宜性评价--以四川省渠县为例
适宜地貌是山地城乡聚落生态建设的首要条件,而当前地貌基本形态分类所沿用的区域地貌学方法,其视角为“从空中俯瞰大地”,其结果不仅与人的实际感受存在较大差别,更缺乏与自然生态环境的相关性,难以有效地指导山地聚落生态建设。针对该问题,本研究基于地貌基本形态分类视角向“站在山下观山势(更符合人的实际感受)”的人居视角的转变,通过分析相对高度和坡度两大地貌基本形态分类因子与生态环境及城乡聚落建设条件的相关性,在寻找地貌基本形态分类与山地聚落建设生态适宜性评价的关系中,构建出:以相对高度为一级分类因子,以坡度为二级分类因子的地貌基本形态分类方法,有效地引导城乡聚落的选址和聚落建设用地的选择具有更强的生态适宜性。
山地聚落、生态适宜性、地貌基本形态、人居视角
TU981(地下建筑)
2015-07-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7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