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856/j.cn11-1097/s.2023.02.010
合作社新技术采纳机理与实证分析——基于订单需求的中介效应
本文基于云南、贵州、四川、重庆、湖南、湖北、广西、福建、陕西和山西10个省份的4905份新型经营主体有效问卷,通过构建"社会网络(农民专业合作社)—订单需求(植保服务面积)—需求拉动投入(购买农用无人机行为)"理论分析框架,将双栏模型与中介效应相结合,从订单需求的中介视角实证分析合作社对新型经营主体购买农用无人机的影响,并采用倾向得分匹配(PSM)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研究结果表明:与不是合作社的新型经营主体相比,合作社由于有更多的市场资源和政策支持,能对接到的农机作业服务订单比其他经营主体高,进而为了完成这些订单他们需要购买更多的无人机,同时更多的政策支持意味着他们购买新技术装备的成本更低也促进了新技术购买.整体来说,合作社对新型经营主体购买农用无人机的影响通过植保服务面积的中介作用实现的可能性为45.23%,合作社对新型经营主体购买农用无人机数量的影响通过植保服务面积的中介作用实现的可能性为100%.其中,合作社对不同经营土地面积的新型经营主体购买农用无人机行为具有异质性,在中小规模经营土地面积样本中仍具有显著影响,但在大规模经营土地面积样本中不具有显著影响.这表明合作社是农业新技术采纳的关键主体,是连接传统小农与现代农业的关键一环,合作社具有更多的社会资源和信息,更愿意采纳新技术,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农用无人机、购机行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中介效应
F323.3;S252;F224.3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2023-03-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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