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856/j.cn11-1097/s.2023.01.009
农民合作社能提升农户自主发展能力吗?——来自中国西部欠发达地区农村的证据
提升农户自主发展能力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举措.当前对于合作社是否能够提升农户自主发展能力学术界尚未形成普遍共识.为增强社会层面对合作社的认同感,本文立足于挖掘和揭示合作社的益贫价值,基于中国西部欠发达地区云南、贵州、陕西及甘肃4省1553户关于贫困与食物安全综合调研数据,利用倾向得分匹配(PSM)法,通过构建反事实分析框架,实证分析了合作社对农户自主发展能力的提升效应及其异质性特征.研究结果表明:①合作社对农户自主发展能力具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在使用多种方法的稳健性检验后,结论依然成立.②合作社对农户自主发展能力的影响在不同特征的农户间存在显著差异.具体而言,相较于贫困农户、低人力资本禀赋农户、低收入阶层农户,参加合作社对非贫困农户、高人力资本禀赋农户、中高收入阶层农户家庭的能力提升效果更为明显.因此,政府在引导鼓励农户加入或创办合作社保证合作社增量的同时,应重点优化存量,强化小农在业务、资金与管理参与方面同合作社的关联度,减少公共减贫资源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精英俘获"现象.
农户自主发展能力、农民合作社、欠发达地区、PSM
F321.42;G434;G7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央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重点专项
2023-02-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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