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856/j.cn11-1097/s.2017.04.002
村庄经营:会成为中国农业又一个新型经营主体吗?——日本的发展与中国案例
村庄经营是针对日本村庄青壮劳动力急剧减少、农地撂荒现象严重、农户兼业化盛行以及农村"过疏化"现象日益凸显等现象而发展起来的,以村庄为单位,就农业生产过程的某个或全部环节开展共同服务、统一作业的农业经营组织,是日本重要的农业生产组织形态.本文介绍了村庄经营在日本的兴起、发展历程及具体内涵,并以中国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某村为例,探讨了在中国农村开展村庄经营的可能性和现实性.
村庄经营、日本、新型经营主体、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G40;F1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273262;农业部"中日农业合作重点方向及合作方式研究"课题、粮食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201513004-2
2017-05-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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