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856/j.cn11-1097/s.2015.04.026
丹麦农业与食品产业合作社
合作社模式在许多国家的食品行业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合作社与公司的不同之处在于,合作社的所有者和使用者是一样的。在食品行业中,尤其是在牛奶厂、屠宰场、贸易公司和供应商中,合作社是非常普遍的企业形式。尽管合作社是基于特定原则建立的,且与公司相比在基础上和结构上有差异,合作社从根本上说还是以贸易为导向的。合作社的目标就像其他类别的公司的目标一样———持续为所有者创造利润。数十年来,丹麦农业和农业贸易一直以合作社占有大量市场份额和强大的国际竞争力为显著特征。合作社成功地增强了市场力量,促进了农产品的销售。通过向合作社提供农产品,并由合作社统一销售的方式,农民的市场地位得到了改善,管理国际市场也变得容易了。
丹麦、产业、合作社
F3 ;X82
2015-05-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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