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4433.2010.02.004
国外生物能源的法制建设(上)
由于世界化石能源大量消耗、资源日益趋向枯竭,又由于大量消耗化石能源导致环境污染和气候恶化,所以人类开始探索新兴的生物能源的途径.为促进和保障生物能源的发展,发达国家非常注重生物能源法治建设,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其中有许多经验值得中国借鉴.生物能源是利用生物可再生原料生产乙醇、丁醇、生物柴油、沼气、电力、成型燃料等"环境友好型"新能源.振兴生物能源是有效解决能源短缺、减排CO2和其他污染物、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战略措施.在生物能源产业中,生物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作为新兴的高新技术产业,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崛起.生物燃料乙醇需求量以每年约5%~10%的速度增长.2007年世界生物燃料乙醇产量达到4 960万m3,2008年达6 560万m3,2009年增长到7 870万m3.从2007-2009年,全球生物柴油依次达1 430万t、1 590万t和1 920万t.世界最大的生物柴油生产和消费地区为欧盟,2008年生产能力达到1 530万t.实际产量为570万t.2009年生产能力达到1 790万t,实际产量达到730万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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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7;R51
2010-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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