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4433.2008.06.007
论自然资源的物杈法规制
中国现行偏重于公法调整的自然资源立法已不能解决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从中国实际出发,本文提出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在自然资源领域引入物权法调整是必然的和可行的,然后笔者就自然资源物权的分类及权利流转中应有的限制进行了探讨.
自然资源、资源物权、资源领域、资源立法、中国、经济发展、调整、物权法、限制、问题、权利、流转、经验、公法、分类、出借
D92;DF4
2008-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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