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屏障护北疆
“十二五”时期,我区加快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生念环境状况实现总体遏制、局部好转,美丽内蒙古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五年间,累计投入546亿元,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等五大生态工程和公路、村屯、厂矿园区等六大区域性绿化工程,平均值被盖度由2011年的37%提高到44%,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成绩斐然.生态文明制度不断完善.“十二五”期间,我区完善和修订部分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法律,制定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等4个条例和2个办法.颁布实施一批节约资源的相关法律和条例,相继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2012年)等,强化节能减排责任目标的落实和考核工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构筑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规划纲要(2013-2020年)》《内蒙古草原保护与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印发《关于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改革的意见》,全面启动了93项制度建设任务.
绿色、安全屏障、生态文明、环境保护建设、内蒙古、文明制度、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划纲要、京津风沙源治理、自治区、条例、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建设和改革、责任目标、修订、退耕还林、生态工程、绿化工程、考核工作
F53;G12
2017-04-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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