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999/j.cnki.scyj.2018.11.001
发展民营经济是国富民强的需要
我国实行的是公有制为主体、 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党中央历来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发展,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改革举措.从1980年, 工商部门颁发给温州小商贩章华妹全国第一份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开始,我国的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就一直在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护佑下不断发展和壮大, 进而也成就了独具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史来看,在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引领下,非公有经济不仅凭借其给社会生产力和社会活力带来的巨大解放而赢得广泛的社会认可, 而且也因为其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新增就业和企业数量而赢得稳固的社会地位. 俗话说,"有为"才能"有位". 党中央提出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壮大",是改革开放40年来广大非公经济组织和从业者用积极作为和巨大贡献赢得的. 没有民营企业的发展,就没有整个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没有高质量的民营企业体系,就没有现代产业体系. 没有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平等发展,基本经济制度就不可能完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色"也会由此变得暗淡.
2019-0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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