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造石加工、装饰与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
1 总则1.0.1 为规范人造石,主要为人造石实体面材、人造石石英石和人造石岗石(以下分别简称实体面材、石英石和岗石)等的加工、装饰、装修、安装与施工,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利益,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实体面材、石英石(含无机石英石)和岗石(含无机岗石)等的加工、装饰、装修、安装与施工.1.0.3 对于有防火要求的场所,应选用燃烧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规定等级的人造石;对于有防火要求的大型公共和民用建筑内,应采用无机石英石和无机岗石或燃烧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规定等级的其他人造石.
人造石实体面材、加工、装饰、与施工、燃烧性能、石英石、岗石、材料及制品、性能分级、民用建筑、国家标准、设计防火规范、防火要求、装修、人身健康、规范适用、公共利益、工程质量、财产安全、保护环境
TQ1;TU5
2015-09-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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