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352.2002.01.021
外经贸部启动”反倾销应诉受益”机制,我国石材企业有望获益
@@ 在我国加入 WTO后,外经贸部即在 2001年 12月 1日开始执行新的反倾销应诉规定,新规定中再次强调对于积极应诉的企业要实现受益机制.据悉,在去年我国花岗石反倾销案中,由于福建厦门非金属矿进出口有限公司等 4家积极应诉,才使我国保住了出口欧洲的花岗石市场.为此,中国五矿商会及厦门非矿进出口公司受到了上级表彰.为落实新机制,现外经贸部应诉基金的补贴 (补偿)方案正在拟定中,具体的受益方案也在酝酿之中.由于我国应诉反倾销案件增多,外经贸部已将原反倾销、反补贴办公室上升为行业损害调查局来处理反倾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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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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