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765.2022.01.007
自由贸易协定中数据本地化措施规制研究
数字经济背景下,国家基于安全、隐私保护等监管目标采用数据本地化措施对数据跨境流动予以限制并引发争议.然而WTO框架下缺乏针对该措施的专门规则,为回应规制需求发起的诸边谈判也因各方分歧难以达成共识.这一规制困境促使许多国家转而在自由贸易协定中制定相关规则.以自由贸易协定为切入点,在分析美欧主导规制模式的基础上,提出比例原则指导下的"禁止+例外"模式是协调价值冲突并保障数据跨境自由流动的合理路径.当前中国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在国内法中确立了严格的数据本地化要求,而全球治理框架下数据流动的趋势必然是更加自由的,中国应重新审视监管与发展的关系,完善国内数据本地化规则,积极参与国际规制协作,通过自贸协定谈判提升规则制定的话语权.
自由贸易协定、数据本地化、规制模式、数据跨境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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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TP393.08;F832.43
2022-06-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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