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便利化协定》与海关通关规则研究
作为中国全面融入全球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之前的一次深度“试水”,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承载了“制度创新、先行先试”的使命,这既是对国内旧体制和旧制度的突破,也包含着对国际新标准和新规则的研究.相比之下,后者的意义更大,因为旧体制和旧制度被突破之际,同时也是新标准和新规则的适用之时.作为多哈回合谈判迄今为止收获的最重要成果,《贸易便利化协定》(TFA)旨在为WTO成员的货物进出口提供更加便利的通关手续和更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中国作为全球第一大货物贸易国,TFA的生效和实施不仅有助于中国口岸综合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还将普遍提高中国与主要贸易伙伴之间的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中国产品的出口并营造便捷的通关环境.因此,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通关制度在TFA生效之前先行参照相关规则试行,这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一旦TFA正式生效,中国就可以在本国境内普遍适用TFA规则.
贸易便利化、海关通关、自由贸易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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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75;F74
2015年中国法学会课题“亚太自贸区的法律框架研究”CLS2015C67;上海交通大学综合交叉研究与培育专项课题“上海自贸区制度创新研究”14X190040040
2016-07-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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