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区域内知识产权边境侵权规制问题比较研究——兼驳“特殊监管区域处于境内关外”的误解
鉴于国际间侵权货物肆意流动及我国出境侵权难以控制的状况,也由于特殊区域内发生边境侵权行为的“便利性”,我国实有必要在特殊区域内实施有效的边境侵权规制,完善构建我国边境保护立法与执法体系。这将有益于弥补我国区域内边境执法范围与环节中隐形而严重的漏洞,净化我国特殊区域的软环境,提升我国在特殊区域与通关方面的国际竞争力,实现国内社会利益与知识产权权利人私益的双赢。
特殊区域、知识产权边境侵权行为、自由区、转运、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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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724.72(中国国内贸易经济)
2012-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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