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中的侵权认定制度
日本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中的侵权认定制度已对中国对日贸易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它是日本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律制度的核心制度之一,由日本《关税法》第69条对其程序等加以详细的规定。在日本海关进行知识产权侵权认定的法律关系中,申请海关中止放行的申请人和进行进口业务的进口业者之间存在不平衡的法律关系,而海关作为主导者和仲裁者的地位则要做到公平对待双方,并体现在其法律制度设计之中。由于日本海关对于知识产权侵权实行实质性认定,所以还需征求专门委员、政府其他省厅的意见,构成了日本知识产权侵权认定制度的鲜明的特色。
日本、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侵权认定、海关中止放行
F752.02(各国对外贸易)
2011-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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