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立法缺陷探析——全国首例知识产权权利人状告海关案引发的思考
2005年,南京关区扬州海关发生了全国首例知识产权权利人状告海关行政诉讼案,在此案的诉讼活动中,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及《实施办法》等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律法规规章中存在的立法缺陷凸显,本文着重分析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立法中存在的"双轨制"、"三权合一"、新旧《办法》衔接、认定权的行使、权利人与收发货人之间的不平衡、权利人滥用权利等缺陷,并提出了弥补缺陷的建议.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立法、缺陷
G42;D925.3;F279.23
2009-07-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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