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军虐囚事件的性质、管辖与美国的国家责任
发生在伊拉克的美军虐囚事件严重的违反了《日内瓦公约》关于战俘权利和平民权利的保护,践踏了国际人道主义法,是一起严重的国际不法行为.作为驻伊美军的派遣国,美国国家应该对此事件承担国家责任.但由于美国没有批准《国际刑事法院规约》,更不会在此时提交了一个接受国际刑事法院管辖的声明,因此《国际刑事法院规约》无法适用于在该事件中犯有国际不法行为的美国军人,国际刑事法院对此事件无管辖权.但美国国家在通过其国内法对涉案军人进行处罚之余,应通过一定的方式,向遭受非法逮捕拘禁、遭受各种虐待行为摧残迫害的受害者给予精神和物质的补偿.
虐囚、国际不法行为、日内瓦公约、管辖、国家责任
DF9;D99
2009-07-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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