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643/j.cnki.issn2096-7039.2022.06.009
互联网时代倒卖车票罪的刑法规制
传统型倒卖车票模式有囤积车票加价售出、抢票后退票以客户身份再抢回、利用暂缓登记身份信息功能抢票等三种类型.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倒卖车票罪并未退出历史舞台,反而借助科技手段进行了迭代升级并形成了完整的黑色产业链.该产业链上游利用网络爬虫技术实时监控车票信息、控制票源,实现机会垄断;下游则吸引买家、高价卖票、完成车票交易,其在倒卖车票的同时还可能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并干扰、破坏了 12306网站的运行.治理互联网倒卖车票的黑色产业链应分别从上、下游入手,既要从形式上评价是否违反12306网站的规则和行业规范,也要从实质上判断爬取的信息性质和对网站服务器运行的影响.对于用未授权的不合规技术霸占虚拟购票窗口,继而侵犯旅客公平购票权的行为,应以倒卖车票罪论处.
互联网时代、倒卖车票、灰黑产业链、非法控制票源、刑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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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1(国家行政管理)
2023-04-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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