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643/j.cnki.issn1008-5750.2018.06.009
精明抑或罪恶:网购环境下严重滥用商标权的刑事规制
恶意注册商标-淘宝投诉-勒索卖家"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网络商业秩序, 侵害卖家财产权, 且民商事手段难以有效、及时规制, 其主客观方面符合敲诈勒索罪构成要件, 应予以定罪处罚.由此引发了民事上的行使权利与刑事上的敲诈之争议, 此争议的背后其实是民事外观行为与刑事实质认定的冲突.根据一般人的常理认识, 当民事外观行为偏离立法本旨而符合犯罪本质特征时, 刑事措施就可以刺破民事外观, 即以刑事犯罪认定.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过度注重权利保护而忽视权利滥用规制, 应予以矫正.
恶意注册、敲诈勒索、刑事实质、民商事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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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1(国家行政管理)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网络金融犯罪的综合治理研究"17ZDA148
2019-05-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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