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643/j.cnki.issn1008-5750.2015.06.004
积极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检察引导侦查制度
以审判为中心要求我国侦、诉、审三方在履行职权的方式方法上不断改进完善,一切刑事诉讼活动的目标都应指向最终的审判活动。检察机关作为刑事诉讼活动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不但要在审查起诉环节做好庭审的准备工作,更要在审查起诉之前就充分发挥引导作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后续的起诉、审判活动夯实基础。
证据、核心、检察引导侦查制度
D631(国家行政管理)
2016-03-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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