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643/j.cnki.issn1008-5750.2014.05.002
合适成年人参与讯问制度浅析
2012年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确立了合适成年人参与讯问制度。合适成年人参与讯问制度体现了程序先行的理念以及儿童最大利益和双向保护的原则。鉴于法律规定的笼统性、司法实践的不统一,为了切实有效地实施这一制度,应当从合适成年人的资格、选任的主体、参与的程序、法律效力和经费保障等方面完善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
合适成年人、参与讯问、制度建设
D915.3(法学各部门)
张卫星1965-;男,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培训四部中级教官;于军1972-;女,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基础教研部副教授;李伟明1980-;男,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基础教研部初级教官。
2014-1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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