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5750.2012.03.013
交通事故中强制撤离的法律性质探析——以西安市《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及保险快速理赔办法》为例
法治国已不再是昔日“形式法治国”就可涵盖,而是应延伸到国家行为须有‘法”的依据,同时所依据的“法”本身更须具备实质妥当性。随着2012年1月1日起《行政强制法》的施行,许多行政强制措施需要重新审视,以符合法治国原则。
强制撤离、强制措施、强制执行
D631.5(国家行政管理)
2012-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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