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9225.2011.03.007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交通事故双方皆无过错时的责任划分浅析
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未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交通事故双方皆无过错时的责任划分作出规定,理论界对此观点各异,争议焦点主要在机动车是应该承担全部责任还是只承担10%的责任,亦或是双方承担公平责任.对此笔者观点趋向于由机动车承担全部责任这个观点.并从第76条的设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事故的归责原则,侵权法的性质和作用三个方面进行论证.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事故、责任划分、归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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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2(诉讼法)
2011-12-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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