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立华"商标荣膺中国驰名商标
2012年12月31日,"金立华"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此次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是我公司"金立华"品牌在2011年荣获吉林省"著名品牌"荣誉称号之后取得的又一重大突破,标志着我公司品牌建设工作取得新突破,是成功实现公司在品牌经营道路上又一次质的飞跃,使华瑞参业成为国内外同行业首屈一指的顶级质量品牌企业.
中国驰名商标
F760.5;C939;D923.43
2015-09-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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