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8804.2023.02.004
天下为"公":民国时期县级公产管理制度与产权变迁
近代公产转型与基层公共事业、国家治理机制的演变紧密关联,并承载了"公"观念的变迁.本文从产权视角出发,以民国时期浙江县级公产管理制度为基础,考察公产转型的历史进程.民国成立后,县级公产被纳入地方自治机构统一管理,其有别于"官产""私产"的产权性质得到法律的确认与规范.在国家政策变动与治理事务扩张的背景下,自治机构对公产的管理引发诸多问题.20 世纪 30 年代中期,南京国民政府推动县级行政制度改革,逐步将公产纳入政府管理,"公产"的概念也随之扩展,并逐渐向政府财产偏移.
公产、地方自治、基层公共事业、近代国家转型
43
F271;F301.1;F121
2023-05-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7页
96-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