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8804.2020.03.001
权力与伦理:韦伯支配社会学中的国家理由问题
韦伯在权力与伦理之间的纠结,鲜明地体现了马基雅维里主义"国家理由"学说的双重性.和马基雅维里一样,韦伯看到,随着近代国家的兴起,政治成为一个独立的价值领域,与其他价值领域相冲突,但又不能彻底脱离其他价值领域.因此,他拒绝纯粹信念伦理,主张效果取向的责任伦理.不仅如此,他还直面马基雅维里时代尚未凸显的现代官僚制问题,把政体伦理降格为行政管理的正当性,从而使官僚制与伦理的关系问题走向前台.从这个意义上说,韦伯是一位"新马基雅维里主义者".韦伯没能也无意彻底解决权力与伦理的冲突,他接受政治的"手段-目的"在伦理上的不一致之非理性现实,但他留下的官僚制与伦理的关系问题早已不只是一个德国问题,更是一个当代政治的普遍问题.今后中国的国家和社会治理研究不仅要从制度层面,还要从观念层面解释中国如何从传统伦理性的"家产官僚制"演变成今天的官僚制.
权力、伦理、支配、国家理由、官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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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韦伯比较历史社会学的方法论基础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当代中国转型社会学理论范式创新研究"
2020-05-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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