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8804.2019.02.009
滕尼斯与齐美尔:社会伦理同文化伦理的分流
作为德国社会学的两位奠基人, 滕尼斯和齐美尔奠定了截然相反的两种现代伦理生活格局.伦理世界观的分流源于他们各自对时代处境的体验以及对思想史的独特解释.从近代自然法的角度出发, 滕尼斯的社会伦理的核心是重建政治社会的秩序与风尚, 一切价值最终都要融入社会;与此相反, 齐美尔的社会学思考从一开始就以对社会伦理的批评作为前提, 他将超越社会的个体生命视作伦理的目的, 对他来说, 生命不仅意味着身处社会之中的个体具有饱满个性, 而且从自身孕育出客观的、适用于他自己的伦理责任.从帝制时期到魏玛时期, 德国社会伦理同文化伦理的分流、交织与合流为我们提供了一条理解德国社会学史的清晰主线.
滕尼斯、齐美尔、社会伦理、文化伦理、共同体、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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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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