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集权与分权:“风险论”与历史证据
在中国历史上,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关系经历了一系列重大演变.这些演变给我们提出如下三类问题:第一,在地方政治体制上,为什么一部分王朝在开国初期采用了分封制,而当王朝稳定下来之后,却又谋求削藩?第二,在边疆和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为什么元代和明代采用“土司制”,清代却推行“改土归流”?第三,在省级政区和省级政府的设置上,为什么汉人政权表现出兴废不定和周期性循环,而游牧民族建立的中原王朝却不存在这种循环?此外,清代之后建立的汉人政权为什么又打破了这种周期循环,建立起稳定的省级政区和统一的省级政府?本文论证了上述问题可以用“风险论”——即中央政府追求“统治风险最小化”的行为及其面临的约束条件——来解释,还同时比较了“风险论”与“帝国的治理逻辑”和“行政发包制模型”在解释能力上的差别.
中央集权、地方分权、行政成本、统治风险、郡县制
D2 ;K09
2017-07-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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