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者与公民的复调一位社会学家眼中的卢梭
卢梭的作品一直被广泛研读,尤其受到法律和政治学者的青睐。但是,卢梭的作品就像他的经历一样复杂(卢梭,2005)。他既赞扬野蛮人的幸福,又倡导一种完全“无我”的公民生活。他既批评现代社会的政府与法律,却又试图通过政体和法律的方式来解决现代社会的种种问题。无论就写作方式还是所论述的内容而言,《爱弥儿》都是卢梭所有作品中最复杂的一部。托多罗夫(2012:106)认为,卢梭论述了现代生活的三种可能性,即公民、孤独者和道德人的三种生活,其著作也可以相应地归为三类,且各有各的言说方式。孤独者与公民对应着人类生活最为理想的两种形态,即绝对“自我”的自然人的自由和绝对“无我”的政治人的自由。《爱弥儿》致力于阐释的道德人的生活则要调和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对立,因此更为复杂,被卢梭视为自己的巅峰之作。在言说方式上,《爱弥儿》也是一部混合著作,既是个人化的,又是非个人化的,既是想象的,又充满思考(托多罗夫,2012:103)。托多罗夫的论述虽然富有启发性,但他对《爱弥儿》的处理仍然较为片面。实际上,这三种可能生活在《爱弥儿》中均有细致的论述。这三种可能性分别对应着自然(人性)、社会(道德)和国家(或法律与政府)三个层面,它们恰恰是现代社会必须加以处理的三个核心问题。
立法者、公民、复调、社会学家、爱弥儿、现代社会、托多罗夫、言说方式、人的自由、法律、作品、孤独者、非个人化、道德人、著作、政治学者、政府、写作方式、三个层面、人的幸福
G40;C91
2014-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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