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维权活动的理法抗争及其理论解释两起征地案例的启示
基于对广西两个征地案例的研究,本文发现,农民维权抗争的实践逻辑,不能用现有的“日常反抗”、“法权抗争”和“规则模式”框架来解释。当地农民维权活动的一般性特征可称之为“理法抗争”,其行为理据、策略选择和目标制定都在合“理”合“法”的框架内。具体表现为:对被征土地的“待价而沽”、积极运用“拖”的抗争策略、在集体行动中并用“理”与“法”的行动策略,不使事态失控,不与地方政府交恶。农民的“理法”抗争,既根植于乡土社会,也因中国政府政治合法性的转变而导致的国家对稳定的刚性需求、地方追求经济绩效和维稳工作实践之间始终存在某种张力,正是这种张力促使农民在与地方政府争取拥有平等对话主体资质的抗争过程中形成某种“默契”。
农民维权行动、解释框架、理法抗争
F30;D9
2013-1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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