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8804.2003.01.013
对子女教育过度投资的实证分析--以近年来高校学费收取为视窗
@@ 教育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发展高等教育,获益的是受教育者个人、国家和社会.按照投资与受益相结合的原则,受益者对教育进行一定的成本补偿成为应当而且合理的要求.因此,政府、社会组织与学生个人对教育事业进行成本分担,符合现代教育的本质特征和客观要求.正是基于此,高校实施学费并轨改革已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同,计划经济时代国家对高教的纯福利事业式的支持格局已被打破.
子女教育、过度投资、实证分析、高校学费、计划经济时代、准公共产品、教育的本质、国家和社会、受教育者、社会组织、客观要求、教育事业、高等教育、福利事业、成本分担、成本补偿、受益者、政府、学生、特征
G4(教育)
2005-0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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