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8804.2002.12.004
当前我国社会失范的类型分析
@@ "失范"(anomie)是由法国社会学家E·涂尔干最早提出的,其字面上的意思是"缺少规范",但涂尔干所指的主要是一种对个人的欲望和行为的调节缺少规范、制度化程度差而丧失整合的混乱无序的社会状态.他认为失范是病态的,是外在的和约束性的道德控制的离散.20世纪30年代美国社会学家R·K·默顿进一步发展了失范理论,他把失范看成是"规范的缺席",即人们对现存的社会规范缺乏广泛的认同,从而使社会规范丧失了控制人们行为的权威和效力.他认为,社会失范是文化目标与制度化手段的不平衡.简而言之,当人们能够用社会所肯定的手段以达到社会所认可求的目标时,它们是平衡的.这时社会成员的行为是遵从行为.反之,由于社会化教育缺乏,人们不知道社会所肯定的目标是什么,或者有些人群对这种目标不感兴趣,或者人们不重视达到这种目的所应该遵循的手段,这时社会规范的目标与社会所认可的手段发生不平衡,人们就容易发生越轨行为,其形式主要有:创新、形式主义和造反等.可以说,涂尔干对失范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社会结构层面,默顿的失范研究则是从社会结构失范来研究个体行为失范.笔者在这篇论文中要分析的便是在社会结构层面上的失范,即社会失范.
类型分析、社会失范
C91(社会学)
2005-0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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