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8804.2001.06.009
农村税费改革与"乡政"角色转换
@@ 农村税费改革的初衷和基本目的是减轻农民负担,2000年中央在安徽省以省为单位进行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农村税费改革规范了农村税费征收行为,进一步调适了农民、集体和国家之间的分配关系,从而遏制了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负担.一年来,安徽省废除农村不合理收费项目50多项,全省共减轻农民负担16.9亿元,改革后农民年人均负担由原来的109.4元减少到75.5元,与上年相比减幅达31%.
农村税费改革、角色转换
F8(财政、金融)
2005-0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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