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6522.2006.05.022
论动物法律地位
动物权利论或者动物主体论是一个时髦的话题.保护动物是否意味着要赋予动物权利或者将动物上升为法律主体?动物权利论或动物主体论在理论和实践中是否站得住脚?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动物权利论和动物主体论在理论与实践中均存在无法克服的障碍,动物在法律上仍应当作为特殊物、特殊的权利客体来看待,并提出我国的立法中动物法律地位的应有定位.
动物主体、动物权利、动物保护、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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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中国法律)
2006-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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