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6522.2004.02.020
数字图书馆在网络信息传播中的出路
数字图书馆在其文献资源数字化、网络传播和信息服务过程中,如果不注意现行法律的规定,则可能会发生侵犯著作权的法律问题.事实上,依照目前的法律规定,并不利于图书馆在数字环境中的生存.为此,数字图书馆的基本出路在于:1、法律应当明确数字图书馆的公益性地位;2、积极与出版社合作取得授权;3、充分利用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原则;4、健全数字图书馆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
数字图书馆、信息传播、基本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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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50.7(图书馆学、图书馆事业)
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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