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928X.2015.01.010
在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日子里
口述前记<br> 徐佳根1977年2月至1984年6月期间任上海市青浦县莲盛公社尤浜大队大队长,党支部副书记、书记,是莲盛公社尤浜大队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组织实施者之一。1983年1月,中共中央发布了《当前农村经济工作中的若干问题》(以下简称中央农村工作1号文件),推动了农村经济蓬勃发展。徐佳根组织大队两委班子成员,学习贯彻中央农村工作1号文件精神,在尤浜村率先推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改革。尤浜村成了青浦县最早建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大队之一。通过家庭联产承包制探索与实践,尤浜村的集体经济不断壮大,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生活逐渐奔向小康。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大队、农村经济、农村工作、家庭联产承包制、青浦县、经营体制改革、生产积极性、组织、中共中央、文件、统分结合、书记、若干问题、经济工作、集体经济、公社、班子成员、实施者、上海市
F30;F12
2015-0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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