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928X.2008.05.007
解读职务犯罪"30岁现象"
@@ 据广州市司法局不久前的一份统计资料表明:2007年广州职务犯罪有四成是30岁左右的青年干部和公职人员所为,而广州青年干部和公职人员职务犯罪人数的85%年龄在30到35岁,他们掌握一定权力,有许多是单位和部门主管.另据北京、济南两市检察院的类似统计情况也表明,职务犯罪年轻化趋势日益严重,已形成了职务犯罪的"30岁现象".这些违法犯罪的青年干部和公职人员大多30岁到35岁左右,正是事业稳定并渐入佳境,有的刚刚走上重要领导岗位,作为重点培养的人才,被党组织、社会和家庭寄予厚望.他们的犯罪,对党和政府、家庭以及个人来说都是极大的损失.我们必须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的战略高度,重视研究职务犯罪年轻化的特点,以更加有力的措施遏制职务犯罪"30岁现象"的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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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02;G72
2008-07-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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