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8985.2014.02.017
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中的利益相关者诉求研究*--以北京市中心城轨道交通站点储备用地的规划调整为例
基于公共产品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以北京市中心城轨道交通站点储备用地1999年、2006年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为切入点,分析政府、开发单位、公众、设计单位等利益主体的权力分配与利益诉求。构建多元利益主体博弈的一般框架,指出旧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过程中以权力分配倾斜化、关注对象区别化、利益诉求差别化为特征的不均衡现状,建议我国旧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践注重:划定底线,制定针对性的保护原则;设施先行,提升土地开发潜力;制度为本,明确可能的利益主体的权责。
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调整、利益相关者、北京市中心城轨道交通站点储备用地
TU981(地下建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1371534;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资助J1103406。
2014-07-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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