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538/j.cnki.jsufe.2022.01.010
信息利益视野下电商平台消费者保护责任立法的完善
为保护网络消费者的权益,我国立法为电商平台设置了严格的法律责任,但司法判例中消费者得偿比例极低.通过分析平台的单一连带、单一过错、连带与过错复合责任立法,对照司法实践的做法,会发现立法上对平台的经济法前置义务、可连带及可追偿范围规定不清,在平台责任成立时间上部门法间存在冲突,在认定平台主观明知的标准上,司法解释方案又严重肢解了立法原义.实际上,这是平台在消费关系中负有的经济法义务,被纳入民事归责体系时出现的制度困境.因此,应立足于交易前、损害发生后平台与消费双方间关系的转变,抓住商品服务交易外的信息利益关系,重新梳理并明确平台的法定注意义务,构建外部信息支持机制,优化连带与追偿模式,形成适应网络经济健康发展的平台责任立法.
平台责任、消费者权益、前置义务、信息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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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29(法学各部门)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7VHJ009
2022-03-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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