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透明度评估(2015)
文章从整体水平、省际差异与项目差异三方面对2015年我国省级财政透明度进行评估,结果显示:虽然省级政府财政透明度逐年提高,但省级财政透明度的整体水平依然较低,31个省份的平均得分仅为36.04分;省际之间财政透明度差异依然明显,但在最低分上升和最高分下降的情况下差距有所缩小;各项财政信息公开状况很不均衡,一般公共预算、国有企业信息、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透明度得分相对较高,部门预算及相关信息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透明度得分相对较低,政府资产负债则几乎没有公开任何信息。文章认为,为进一步提高省级财政透明度,应按照新《预算法》的精神在《预算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财政信息公开的主体与内容,同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法律层次,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列举财政信息公开的负面清单。
财政透明度、省级政府、新《预算法》
F812.3(财政、国家财政)
2015-11-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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