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的现状与问题——以对非标准劳动关系的立法规范为视角
非标准劳动关系是区别于标准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类型,它突破了标准劳动关系的固定特征和框架,是现代劳动关系发展的重要趋势.现有的<劳动合同法>未能对非标准劳动关系进行全面、有效的规范.对非标准劳动关系进行立法规范必须坚持适用劳动基准法的一般原则,坚持一般规范和特殊规范相结合的规范模式,坚持开放性、积极性、低标准、广覆盖的规范思路和原则.
《劳动合同法》、非标准劳动关系、立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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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72(经济法、财政法)
湖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基金项目资助09ldt007
2015-07-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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