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0150.2002.03.008
区际冲突法上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区际冲突法上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适用理论、适用范围一直是理论界、司法界争论的焦点.本文拟从区际冲突法和国际私法的联系、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在区际冲突法上的实践出发,阐明区际冲突法上公共秩序保留原则"有限制适用"的合理性,并对我国区际冲突法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设计加以探讨.
区际冲突法、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有限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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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97(国际法)
2006-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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