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4802.2017.03.009
海洋强国战略背景下我国船员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构建刍议
海洋强国战略的提出要求我国重视船员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船员职业的特殊性主要表现为海事活动的风险性、生活条件的艰苦性以及船员劳动的涉外性.船员就业模式的发展变化、我国国内船员立法的完善以及履行《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要求我国构建专门的船员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航运发达国家均建立了相对完善的船员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我国的制度构建应当通过《海商法》第三章"船员"的修改实现.船员劳动制度的构建应以船员劳动合同为核心,船员社会保障制度的构建则应以船员社会保险为核心.
海洋强国、船员、劳动、社会保障、《海商法》
F12;F29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海商法》修改基本理论与主要制度研究"16FFX010;交通运输部重大软科学研究项目"我国《海商法》修改之研究"2013-322-810-040的部分研究成果
2017-09-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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