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4802.2015.04.008
清代洞庭湖水上救助事业与社会成效研究——以岳州救生局为中心
本文主要对清代洞庭湖区水上救生事业进行全面而系统的社会史学的考察,并以此为切入点,透视清代地方公益事业的社会成效,及政府威权与社会力量的相辅相成、此消彼长的动态演变的发展沿革.研究表明,在湖区救生事业中官府扮演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尤其在财务整顿、治理贪腐与营私作弊等问题上,而同时论证了19世纪中国社会并没有行之有效的所谓“自治”;官办慈善组织与民办慈善组织具有很好的合作补充关系,在水上救助事业中是相互依存而发展的,后者同样重要;资源的有效整合是地方慈善事业长效有序发展的关键,这种慈善资源既包括了人、财、物这类物质性资源,也包含了管理运作等所必备的技术.社会历史学的实践证明,只有切实发挥政府的职能,官方与社会力量的通力合作,物质与技术的有效整合并将这三者揉入社会大慈善事业之中,才能保证整个慈善事业的有效持续发展.
清代、洞庭湖、水上救助、社会成效、岳州救生局
G80;K24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清代洞庭湖水上救助事业及当代借鉴研究”14YBA243
2015-10-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50-60